“四”惹谁了

前不久有一天,某市又出了一件“全国第一”,说是从那天起发放的新车牌,没有尾号为“四”的了。据说是因为众多的驾驶员、车主们偏爱“六、八、九”等“吉利数字”,计算机选号遇到“四”,就很沮丧,要求掉换。这回好了,干脆从机选的号库里删除了所有尾号为四的牌号组合,即在一百副车牌号里删除了十副。

我看着晚报,想,存折里也见“四”就删吗?说,这算得上一条新闻。旁边的人说,你少见多怪了;某大楼早就把四层改称“三层A(或B)”。我没去过这座大楼,不知道十四层是否相应改称“十三层A(或B)”;但问题又来了:“十三”按洋迷信也不“吉利”,据说有家宾馆早把十三层改掉了,不是把十三、十四两层改为“十二层B”、“十二层C”,而是从十二层一跳,就到十四层了。

有人认为避讳“四”字属于迷信,提出他的对策。据说他有一次碰上了“一四一四”这个数码,他却能安之如饴,原来他按照唱歌的简谱来读,发音便是“都发都发”,一家人也皆大欢喜。转了一圈,还是回到了对“四”的畏惧心理,回到了对“发”的心向往之。说穿了,“四”者,在他们看来,谐音为“死”。岂但没有文化的“粗人”有这种强迫型的心理病态,甚至不少高学历的“细人”也受到传染。

这个毛病再发展下去,“四”字头的词汇也得重新洗牌:大抵非褒义词可以保留,如“四分五裂”本来就不是好事,“四面楚歌”本来就是一盘死棋,“四大皆空”已置生死于度外,“四不像”总是涉嫌怪异;而“四平八稳”、“四面八方”、“四通八达”虽有“四”字,但幸亏已有“八”字给弥补找回;“四舍五入”、“四书五经”只好任其“死”下去;可名句名言如“四海翻腾云水怒”、“四项基本原则”怎么办?没有人否认这是一种小小的迷信,在发表这条消息的同时,编者已经质疑:“是人性化举措,还是助长迷信心理?”过了一天,有关主管部门也赶紧出来声称,这似乎还只是个未见实行的动议。即使这个“全国尚为首次”的新举措胎死腹中,并不能从根本上打消这个畏“四”如“死”的心理阴影

我倒有个办法,是以毒攻毒的“恶治”法。告诉大家:从一到十,字字都跟“四”一样有不止一个“不吉利”的或至少是不能引起快感的谐音:一(夷、疑、痍、遗、夭、妖),二(刵、恶、厄、饿),三(散、删、丧),五(侮、忤)、六(漏、溜),七(欺、凄、戚),八(疤、扒),九(咎、柩),十(尸、虱、失、逝、屎):真是防不胜防,单是避免了一个“四”字,你能把从一到十以至百千万亿都躲开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