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号与不等号

等号与不等号的发明权属于英国人.

1557年,数学家雷科德在他的《智慧的激励》一书中,首先把“=”作为等号,他说:“最相像的两件东西是两条平行线,所以这两条线应该用来表示相等.”他的书《智慧的激励》也因此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.

在数学中,等号“=”既可表示两个数相等,也可以表示两个式子相等,但无论何种相等,它们都遵循以下规则:

(1)若ab,那么对于任何数c,有a±c=b±c;

(2)若ab,那么b=a

(3)若ab,b=c,那么a=c;

(4)若ab,那么对于任何数c,有ac=bc.

人们起初用“ ”和“ ”.表示大于和小于,英国人乌特勒首次在他的《数学入门》一书中使用了它们.另一英国数学家哈里奥特引入了现在的两个符号:>、<.他在自己的书中明确地写道:“a>b表示a量大于b量,a<b表示a量小于b量.”

不等号在数学中有着普遍应用,在使用它们时,应遵循如下原则(a、b为实数)

(1)若ab,则b<a;

(2)若ab,那么对于任何实数c,有a±c>b±c;

(3)若abc为大于零的实数,那么ac>bc;

(4)若abc为小于零的实数,那么ac<bc;

(5)若abb>c,那么a>c.